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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Wnews 更新日期:"2010/08/14 11:50" 社會中心/徵信綜合報導
簡姓男子以手機錄下徵信社偷情過程,未料10多個影音檔被妻子徵信發現,怒告丈夫、情婦通姦並求償120萬元;台北地方法院徵信審理後,將通姦的男女分別判刑7 個月、1年,徵信且必須付出75萬元賠償金。
判決台中徵信社指出,簡姓男子結婚8年,有一個兒子,與徵信單身的林姓女子發生婚外情。去年1月,簡男在家中沙發台南徵信社睡覺,妻子發現汽車旅館高雄徵信社打火機,心中起疑徵信社,拿起丈夫手機檢查,赫然發現十幾段性愛屏東徵信社影片,憤而提告。
全案台中徵信社審理期間,簡男嘉義徵信社態度強硬,林女則是宣稱手機是她的,反告簡妻偷竊。法官認定通姦罪成立,簡男因為台南徵信社對妻子動粗,另涉傷害罪,被判處徵信7個月徒刑;林女則是被查出誣告徵信社,被判刑1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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